乙方应在接收房屋时对房屋状况进行验收,并签署房屋交接清单。
第七条 房屋维护与维修
租赁期间,甲方负责房屋结构、管道等主体设施的维修;乙方负责日常使用中的小修及费用。
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第八条 房屋转租与转让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或以其他方式交由他人使用。
租赁期内,若甲方转让房屋所有权,不影响本合同效力,甲方应提前30日通知乙方。
第九条 合同解除与终止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书面解除本合同。
一方严重违约且在对方催告后仍未改正的,守约方可单方解除合同。
租赁期满自动终止。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乙方逾期退房的,除应补交租金外,还应按日支付___%违约金。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可填写其他双方协商事项,如装修、保险、纠纷解决方式等】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