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将房屋恢复原状并按时返还甲方,乙方添置的可移动物品除外。
七、权利与义务
甲方权利与义务:
保证房屋权属清晰,有权出租该房屋;
提供房屋设施清单,并保证设施正常使用;
不得擅自提前解除合同或干扰乙方正常使用。
乙方权利与义务:
不得转租、转借、改变房屋结构;
按时支付租金及承担租赁期内水、电、燃气、物业费等费用;
爱护房屋及设施,如造成损坏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八、违约责任
1. 甲方若提前收回房屋,应向乙方支付_____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2. 乙方若提前退租,押金不予退还,并需支付_____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3. 任何一方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依法赔偿。
九、合同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
一方严重违约,经催告后仍未改正;
房屋因不可抗力无法继续使用;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其他条款
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签署栏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
十二、附件
附件:房屋设施清单(如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