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义务
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商铺,如需改变用途,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负责商铺内部的装修、维护及日常经营管理,承担因经营产生的水电费、物业费、税费、垃圾处理费等各项费用。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商铺转租、分租或与他人互换使用。
爱护商铺及附属设施设备,合理使用,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六、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因不可抗力导致商铺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本合同可依法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商铺:
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30日的;
擅自改变商铺用途或破坏商铺结构的;
擅自将商铺转租、分租或与他人互换使用的;
利用商铺从事违法活动的;
未按时缴纳各项费用累计超过30日的。
七、违约责任
若甲方未按照约定交付商铺或提供商铺不符合约定条件,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应按照租金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若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或各项费用,每逾期一日,应按照未支付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押金。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