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约定用途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转借他人。
按时支付租金、水电费、物业费、燃气费等各项费用,如因欠费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爱护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合理使用,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六、合同的解除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因不可抗力导致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本合同可依法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30日的;
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破坏房屋结构的;
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他人的;
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七、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具体赔偿金额根据实际损失情况确定。
八、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