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包括(可另附清单):家具(如双人床1张、衣柜2个、沙发1套等)、家电(如电视1台、冰箱1台、空调2台、洗衣机1台等)、其他设施(如热水器1个、灯具若干等)。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计______年。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赁期满前2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该房屋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元整)。租金在租赁期限内每2年调整一次,调整幅度为5%。
乙方应在每月10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甲方指定收款账户信息为:开户银行______,账户名______,账号______。
乙方若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应按照未支付租金金额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拖欠的租金及违约金。
四、押金条款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押金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元整)。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无损坏、乙方无欠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物业费、燃气费等)等情况,甲方应在乙方交还房屋后5日内将押金无息退还给乙方。若存在损坏或欠费,甲方有权从押金中扣除相应费用,不足部分乙方应另行补足。
五、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义务
确保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在租赁期间处于正常的可使用状态,负责房屋的正常维修,承担维修费用(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的损坏除外)。
不得擅自干涉乙方在租赁期间对房屋的正常使用。
乙方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