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与职业危害防护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服等),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安全检查,保障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
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岗前培训,包括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公司规章制度等内容。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乙方工作岗位存在职业危害的(如粉尘、噪音等),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并采取防控措施。乙方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七条劳动纪律与规章制度
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如《员工手册》《考勤管理制度》等,已向乙方公示),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工作安排。
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如客户信息、技术资料等)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合同期内及离职后[X]年内不得泄露或使用该秘密,违反者应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有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发展需要修订规章制度,修订后通过[公告栏/邮件/内部系统]公示[X]日后对乙方具有约束力。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与续订
本合同的变更需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变更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的解除、终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执行。如乙方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甲方可随时解除合同且不支付经济补偿;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乙方可随时解除合同。
合同期满前[30]日,甲乙双方应书面通知对方是否续订劳动合同。同意续订的,应在合同期满前办理续订手续;未办理的,本合同期满后自动终止。
第九条经济补偿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情形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乙方在甲方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以乙方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