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号:123456199405051238
联系地址:XX市XX区XX路XX号
联系电话:135XXXXXXXX
借款人:
姓名:周八
身份证号:123456199506061239
联系地址:XX市XX区XX街XX号
联系电话:134XXXXXXXX
担保人:
姓名:吴九
身份证号:123456199607071240
联系地址:XX市XX区XX小区XX栋
联系电话:133XXXXXXXX
鉴于借款人因购房资金不足,向出借人借款,担保人自愿为借款人的借款提供担保,经三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出借人向借款人提供借款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元),于2025年1月1日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至借款人指定账户(开户银行:XX银行XX分行;账户名称:周八;账号:XXXXXXXXXXXXXXXX)。
借款期限为18个月,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6年7月1日止。
借款年利率为5.5%,利息按季度计算,借款人应于每季度首月5日前向出借人支付上一季度利息。借款到期时,借款人应一次性偿还全部借款本金及最后一季度利息。
担保人对借款人的本次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出借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保证期间为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