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010-XXXXXXXX
借款人(乙方):YY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XXXXXXXXXXXXXXXXXX
联系地址:XX市XX区XX路XX号
联系电话:020-XXXXXXXX
鉴于乙方因扩大生产经营需要资金,向甲方提出借款请求,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向乙方提供借款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元),于2024年11月1日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开户银行:XX银行XX分行;账户名称:YY有限公司;账号:XXXXXXXXXXXXXXXX)。
借款期限为2年,自2024年11月1日起至2026年11月1日止。
双方约定借款年利率为6%,利息按年计算,乙方应于每年11月1日前向甲方支付当年利息。借款到期时,乙方应一次性偿还全部借款本金及最后一年利息。
若乙方提前还款,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按照实际借款期限计算利息。
为确保借款偿还,乙方以其名下位于XX市XX区XX路XX号的厂房(房产证号:XXXXX)作为抵押担保,双方应于本协议签订后5日内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若乙方未按约定支付利息或偿还本金,每逾期一日,应按照未支付金额的0.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追讨借款本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本借条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借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