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借款人因临时资金周转需要,向出借人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出借人向借款人提供借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于2024年10月1日以现金方式交付给借款人。
借款期限为3个月,自2024年10月1日起至2025年1月1日止。
本次借款为无息借款,借款人无需向出借人支付利息。
借款人应于借款到期日一次性将借款本金以现金方式归还给出借人。
若借款人未按约定还款期限足额偿还借款本金,每逾期一日,应按照未偿还金额的0.05%向出借人支付违约金。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借条自双方签字(按手印)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出借人(签字并按手印):_________________
日期:2024年10月1日
借款人(签字并按手印):_________________
日期:2024年10月1日
示例二:企业有息长期借款借条
借条
出借人(甲方):XX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XXXXXXXXXXXXXXXXXX
联系地址:XX市XX区XX产业园XX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