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达[15]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第九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30]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100%]支付违约金给对方。
甲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的,每逾期一日,须向乙方支付月租金[0.05%]的违约金。
乙方未按时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须按月租金的[0.05%]向甲方支付房屋占用使用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
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押金,并要求乙方支付月租金[200%]的违约金。
第十条合租人内部约定
乙方应自行签订内部协议,明确各自权利义务,如房间使用、费用分摊、物品归属等,但内部约定不得对抗甲方。
若因个别合租人违约导致甲方权益受损,其他合租人应承担连带责任,在承担责任后可向违约方追偿。
租赁期内,如有合租人中途退出,应提前[30]日通知甲方及其他合租人,并承担[1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由退出方自行承担)。退出方需找到符合甲方要求的新合租人并完成交接,否则仍需承担原租金义务直至合同期满。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协商签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X+1]份(X为合租人数),甲方执1份,乙方各执1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甲方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