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YYYY年MM月DD日]起至[YYYY年MM月DD日]止,期限[X]年,试用期[X]个月。
第二条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乙方担任甲方[销售岗位名称,如“区域销售代表”“客户经理”]岗位工作,负责[相关产品或服务的销售工作],完成甲方制定的销售目标。
工作地点为[主要销售区域],乙方需在该区域内开展销售活动。
第三条工作时间
乙方工作时间实行弹性工作制,保证完成每日/每周销售任务即可,具体考勤按甲方《销售岗位考勤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条劳动报酬
乙方试用期工资为人民币[X]元/月。
试用期满后,乙方劳动报酬由基本工资和销售提成组成:
月基本工资:人民币[X]元;
销售提成:按甲方《销售提成管理办法》计算(该办法作为本合同附件),每月与工资一并发放。
甲方每月[X]日前支付乙方上月劳动报酬。
第五条销售任务
甲方每年/每季度向乙方下达销售任务指标,具体任务量以《销售任务书》形式确定(该任务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乙方应积极开展销售工作,努力完成销售任务。如连续[X]个季度未完成销售任务的,甲方有权调整乙方工作岗位或与乙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条其他条款
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遵守法律法规及甲方的销售政策,不得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不得损害甲方声誉。
乙方离职时,应办理客户资料、销售合同等相关文件的交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