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金支付方式为______(押二付三)。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首期租金______元及押金______元(大写:______元整),押金相当于______个月租金。
乙方应于每______(季度/半年)的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下一期租金,甲方开具收款收据。
第四条费用承担
租赁期间,乙方承担商铺的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网络费、物业费、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所有因使用商铺产生的费用。
乙方办理经营所需的各项证照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商铺装修与返还
乙方如需对商铺进行装修,应事先将装修方案(包括平面图、效果图、用料说明等)提交甲方审核,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对于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处理方式为:(1)不可移动或拆除的装修、装饰归甲方所有,甲方不予补偿;(2)可移动的装修、装饰由乙方自行拆除,拆除时不得损坏商铺主体结构。
乙方应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______日内将商铺恢复原状(自然损耗除外)并返还给甲方,逾期返还的,按每日______元支付占用费。
第六条转租与转让
乙方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可将商铺部分或全部转租给第三人,但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剩余租赁期限,且乙方应就第三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如需转让,应经甲方同意并重新签订合同。
第七条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商铺的,每逾期一日,按日租金的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退还乙方已支付的款项并赔偿乙方装修等实际损失。
乙方未按约定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租金的______%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商铺,乙方已支付的押金不予退还,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