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金及押金
该房屋每月租金为人民币[X]元(大写:[大写金额])。租金支付方式为[具体支付方式,如每月[支付日期]前支付]。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首月租金及押金。
押金为人民币[X]元(大写:[大写金额])。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扣除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及违约金后,押金应无息退还给乙方。如押金不足以抵扣,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补足押金期限]日内补足。
相关费用的承担
租赁期间,乙方承担以下费用: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网络费、有线电视费等因使用房屋产生的费用。上述费用由乙方自行向相关部门或单位缴纳。
甲方承担以下费用:房屋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房屋的交付及返还
甲方应于[交付日期]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及时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乙方添置的可移动设备、物品等由乙方自行收回;对于乙方添置的不可移动的装饰装修物及增建的固定设施,甲方有权决定是否拆除,如拆除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乙方返还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应当保持其完好及正常使用状态。
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租赁期间,甲方应保证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状态。设施、设备如有损坏,由甲方负责维修或更换,但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的损坏除外。乙方发现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维修响应时间]日内进行维修。其中,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的损坏,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不得故意损坏。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或添加附属设施。
合同的解除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