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商铺使用与维护
乙方租赁该商铺仅用于______(约定的经营项目),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商铺用途,不得将商铺转租、分租或与他人互换使用,不得利用商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商铺及附属设施设备,发现商铺及设施设备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_日内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的损坏除外)。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商铺及设施设备损坏的,由乙方承担维修费用或照价赔偿。
乙方如需对商铺进行装修或改造,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向甲方提交装修方案和相关审批文件(如消防审批、规划审批等)。经甲方同意后,乙方方可施工。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除可移动的装修物品外,固定装修物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除。
(六)物业管理及费用
乙方应遵守商铺所在物业管理区域的规章制度,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卫生费、垃圾处理费等相关费用。物业管理费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元,水电费等其他费用按照实际使用量结算。
因乙方未按时缴纳上述费用导致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采取停水、停电等措施的,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约定,若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元。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未按约定交付商铺或乙方未按约定支付租金超过______日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乙方擅自改变商铺用途、转租商铺或利用商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商铺,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八)合同解除与终止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