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如“家传、画廊购买,附购买凭证复印件”]
真伪声明:甲方声明该作品为[真品/仿品],若为仿品应注明仿造年代及仿造者。
第二条价款及支付
成交价款:人民币[大写金额]元(小写:¥[数字金额]元)。
支付方式:
乙方于合同签订之日支付总价款的[30%]作为定金。
剩余款项在双方共同委托的鉴定机构出具真伪鉴定报告(如为真品)后[X]日内支付。
若鉴定为仿品且与甲方声明不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退还定金。
鉴定费用:由[乙方/双方各承担一半]承担。
第三条交付与保管
甲方在收到全部价款后[X]日内,将艺术品及相关资料(如鉴定证书、收藏证书)交付给乙方。
交付前艺术品的毁损、灭失风险由甲方承担,交付后由乙方承担。
乙方接收艺术品后,应妥善保管,可要求甲方提供保管建议(如避免阳光直射、控制湿度等)。
第四条违约责任
甲方提供的艺术品与声明不符(如声明为真品实际为仿品),应退还全部价款,并赔偿乙方因此支付的鉴定费、律师费等损失。
乙方逾期支付款项,每逾期一日按未付金额的[0.05%]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争议解决
协商不成的,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