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抵押登记
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X]个工作日内,到相关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房产到不动产登记中心,车辆到车管所等)。
抵押登记费用由乙方承担。抵押登记完成后,相关权利证明文件由甲方保管。
第五条抵押物的保管与处分
抵押物由[乙方/甲方]保管。由乙方保管的,乙方应妥善保管,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处分(出售、出租、赠与、再次抵押等);因乙方过错导致抵押物损毁、灭失的,乙方应提供同等价值的担保或提前还款。由甲方保管的,甲方应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抵押物,因甲方过错导致抵押物损毁、灭失的,应赔偿乙方损失。
借款期限届满,乙方未按约定偿还借款本息的,甲方有权依法处分抵押物(如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抵押担保范围内优先受偿。不足部分,乙方仍需偿还;超出部分归乙方所有。
第六条其他条款
本合同抵押权自办理抵押登记之日起设立。
其他未约定事项参照有息个人借款合同相关条款。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按手印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后生效。
甲方(签字按手印):[甲方签名按手印]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乙方(签字按手印):[乙方签名按手印]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四、分期还款个人借款合同
出借人(甲方):姓名[甲方姓名],身份证号码[甲方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甲方电话],住址[甲方住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