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期间为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X]个月。在保证期间内,若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丙方承担保证责任,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X]日内,代乙方向甲方偿还全部欠款。
丙方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
五、违约责任
若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利息,每逾期一日,应按照未支付利息金额的[X]%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X]日的,甲方有权宣布借款提前到期,要求乙方立即偿还全部借款本金及应付利息。
若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借款到期日偿还借款本金,每逾期一日,应按照未偿还本金金额的[X]%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丙方承担保证责任,通过法律途径追讨借款本息、违约金及因追讨产生的合理费用。
六、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条款
本协议自三方签字(或按手印)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三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按手印):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按手印):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签字/按手印):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